强制报废车辆应该怎么处理?

强制报废车辆应该怎么处理?

发布时间:2024-01-08 10:58:36         关键字:强制报废车辆应该怎么处理
强制报废车辆应该怎么处理

1、达到国家强制报废的机动车,车主应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,号牌、行车证和原车,首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,填写《机动车停驶、复驶/注销登记申请表》,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,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。

2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《机动车停驶、复驶/注销登记申请表》、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和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副本交回车管所。

3、车管所给车主开具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》,然后车主再持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》去办理销养路费等其他车辆相关手续,报废手续就算完成。

根据公安部的规定,机动车报废后,机动车所有人再购车办理新车入户,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。
强制报废车辆应该怎么处理
强制报废车辆最新规定

1、私家车包括5座轿车和7座SUV车型,非营运性质的小、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,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,国家将引导报废。如果超过15年且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,车辆每年需要年检2次,检验不合格的将强制报废;

2、出租车使用年限8年,时间到了将强制引导报废;

3、国内的皮卡强制15年报废;

4、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是10年,年限到了,强制引导报废;

5、重、中、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为15年,时间到了,将强制引导报废;

6、半挂牵引车使用年限为15年,时间到了,将强制引导报废;

7、微型载货汽车的使用年限为12年,时间到了,强制引导报废。
相关文章
点我电话咨询:010-58546111
点我电话咨询:010-58546111